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报经人社部门审批后,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纪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本招聘简章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解释。
(二)招聘咨询电话:0772-5122601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