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招聘会 招聘动态 HR谈招聘 简历写作 求职经验 职场故事 招聘考试 医学招聘试题 跳槽攻略 多点执业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招聘 > 四川 > 正文: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1 发布简历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我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考核招聘职位见《广安市广安区201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符合《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社会在职(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人员。

2.原省卫生厅组织考试招聘到我区服务年限已满的项目执业(助理)医师及我区“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考核招聘,考核招聘合格后,安置在现所服务单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男,18至50周岁(即1965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出生);女,18至45周岁(即197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出生)。

4.学历及专业、职称资格(执业资格)应符合《职位表》的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区疾控中心大楼三楼政工人事股)。

(三)提交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填写好的《广安市广安区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现场审核确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束,有效报考人数须大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

(五)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四、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层次、执业资格取得时间长短和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其他形成竞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若低于最低成绩,则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58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 [2] [3] 下一页


温馨提示:应聘时说明来源于"医学全在线招聘网",可以获取更多应聘机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2,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