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免予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分数为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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