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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浙江省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0/29 求职论坛

2015年度浙江省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发展我市的精神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的精神卫生健康,夯实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人才基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将2015年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见附件1《2015年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www.med126.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

3.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11月10日至199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精神科医生、护理岗位具有相应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10日至199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10日至199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浙江省医院最新招聘信息。

5.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取得单位同意。

6.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www.med126.com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提供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平湖市卫生监督所底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西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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