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招聘会 招聘动态 HR谈招聘 简历写作 求职经验 职场故事 招聘考试 医学招聘试题 跳槽攻略 多点执业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招聘 > 贵州 > 正文:2014年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14年7月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4/7/21 求职论坛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医线网站www.med126.com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与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10日以内到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930795(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48955(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7-8235700(毕节市卫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聘用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7月17日

附件:招聘职位表

2014年全国各地最新医学招聘信息收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温馨提示:应聘时说明来源于"医学全在线招聘网",可以获取更多应聘机会。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2,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