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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12-30 求职论坛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和各县(区)发布的公告,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新招聘人员均应有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十、相关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8247086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附件下载

2014年全国各地最新医学招聘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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