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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9-20 求职论坛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对于其中特别优秀的人员,如本人要求,可结合单位实际,决定是否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聘用。
考试在宁波市区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按照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岗位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
面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入选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规定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文件附件10)执行。
3、社会考生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等取得时间和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4、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考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童家日兴房11号
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办公室(邮编:3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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