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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卫生人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6 12:50:19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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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考生: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文件国人厅发〔2007〕97号通知,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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