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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规定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规定通知

  1.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办理执业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执业机构备案,必须由本单位派专人进行集体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

  2.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受理时间为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90日。

  3.护士执业证书超期不满一年的,在区卫生计生委办理执业延续注册,超期满一年以上的到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4.执业机构非北京市的护士变更到本区但执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原则上先在原执业机构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完延续注册,再变更到本区。

  5.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前按照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官网护士执业注册的要求将材料准备齐全,统一交到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受理。

  此规定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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