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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池州市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补充要求

更新时间:2016/10/12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关于2016年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补充要求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统一使用A3版纸张;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统一去掉封面;

3、实习材料原件应盖上毕业学校及实习医院的章,复印件应盖人才交流中心的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即使是同一医疗机构);

5、注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放;

6、注册材料复印件按照“首次执业注册”材料清单顺序进行排列,同时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A3版)作为封面装订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7、注册材料统一用透明的塑料公文袋装;

8、各县区卫计委于10月25日前将注册材料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计委窗口,联系人:项洮,联系电话:13385667741;

9、各首次注册人员按照要求将材料准备好,按时送至各县区卫计委医政科(贵池区是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贵池区卫计委窗口)。联系方式:贵池区:2318258,东至县:7020615,石台县:6028843,青阳县:5036022.九华山:2821716;

10、各县区卫计委按照卫医秘〔2016〕534号及补充要求,认真审核注册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材料将一律退回。

池州市卫计委医政科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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