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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2015年度护考合格人员首次注册通知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开展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15〕881号)要求,市卫计委将从2016年1月开始,为我市2015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1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9.注册人员花名册两份,并加盖公章。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9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办证护师执业注册流程

    1.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护士总数在3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软件管理,护士总数少于30人的医疗机构,可由区、县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并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市卫计委。
    2.市卫计委组织初审西安市辖区注册人员资料,完成网上初审后,制作花名册,报省卫计委审核。
    3.省卫计委审核我市注册人员材料,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4.市卫计委组织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属市管医疗机构为审核通过人员制证并发放。

    三、市卫计委初审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18日---2016年2月18日:市属市管单位。

    2.2016年2月19日---2016年3月9日:各区、县卫生局。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保管发证、注册档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2.各医疗机构新聘用护士时原则上应以其学历及考试成绩证明作为护士执业资格依据,达成聘用意向后应按规定统一办理新入职护士执业证书。
    3.请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属市管医疗机构将《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装订成册,《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顺序与花名册中名单顺序排列一致,一并报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卫生行政部门需留存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5.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www.sxhealth.gov.cn)或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在线办事栏下载(网址:http://www.xawsj.gov.cn)。
    6.发证、注册工作以区、县卫生局或市属市管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不办理个人申请。

    联系人:乔艺芬 梁晓珍

    联系电话:87256566

    2016年首次注册时间安排表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各省市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汇总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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