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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1/13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护士注册:淮南2011年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安排

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附件:2011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相关链接: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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