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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研究生)

更新时间:2016/6/14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2016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研究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一、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2013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我国研究生教育情况,尤其是经费投入现状,重点就完善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完善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体系是三大核心内容之一。

1.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出台的背景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有力支持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报请国务院同意,围绕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和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不是简单地增加财政投入,而是重在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奖助政策体系,不是简单地增加奖助经费,而是重在健全激励与资助机制;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不是简单地向学生收费,而是重在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与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一揽子设计的,三位一体、相互联系。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必须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要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必须确定科学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必须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奖助政策体系,并且两者要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从而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济困难,缓解全面收费带来的经济压力,切实促进教育公平。

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党的十八大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在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之前,国家已经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但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主要针对本专科学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相对不完善。只有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才能真正健全高等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使得国家资助政策覆盖所有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才能切实维护广大研究生的利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2.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依据

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近年来,一些高校在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进行了收费探索,但总体上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并不健全。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有利于推动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财政增加研究生教育拨款,支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也有利于建立健全收费与奖助并举的激励机制和保障制度。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完善奖助政策体系,扩大奖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3.建立健全国家奖助政策体系,普遍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控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意见》指出,研究生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与本专科学费标准及已收费研究生学费标准衔接。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从上述内容看,国家充分考虑到了研究生对学费的承受能力,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合理严格的控制。

健全奖助政策,提高奖助标准。在实行全面收费的同时,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政策体系呈现五大特点:一是保障基本生活。将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覆盖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而且资助标准明显提高。二是加大激励力度。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组织实施。三是鼓励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四是提高贷款额度。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并获得足额的国家助学贷款。五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高等学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综合衡量计算各项奖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与奖助标准,总体上讲,研究生所获奖助资金额度超过缴纳学费额度,奖助政策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全面收费给研究生带来的经济压力,更能够提高大部分研究生的经济待遇。

4.研究生主要奖助政策基本定位

各项研究生奖助政策功能定位明确,优化组合空间大。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注重公平,帮助研究生解决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三助”津贴注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并补助学习生活支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和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补偿贷款代偿等,注重发挥资助政策的引导性和补偿性,鼓励学生投身到国家发展需要的行业和领域。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详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

1.政策起始时间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

2.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3.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申请、评审与发放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5.申诉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答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如仍存异议,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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