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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6/3/28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包头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我校今年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的调剂工作,现将第一批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院系、类别和专业(见附表1)

二、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分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我校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变更培养单位或专业的考生)。

 1、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的分数基本要求。

我校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单科(英语、政治)
单科(专业)
总分
法学
42
63
305
理学
36
54
275
医学
38
114
28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30
45
245

(2)调剂考生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限一本或二本院校毕业生)且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能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各专业毕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俄罗斯族,且人事档案和户口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院校必须在B区。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合同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

2、调剂原则

为进一步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和专业能力,调剂时以考察调剂考生的英语四、六级成绩和初试专业课成绩为主。

(1)优先调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调剂:

 ①“985”、“211”院校的毕业生;

②包头医学院的毕业生;

③其他院校的毕业生。

相同条件下,按照初试专业课成绩依次调剂。

(2)在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调剂考生不充足的情况下,优先调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调剂:

①“985”、“211”院校的毕业生;

②包头医学院的毕业生;

③其他院校的毕业生。

相同条件下,按照初试专业课成绩依次调剂。

(3)按照以上(1)和(2)规定的条件调剂后生源仍不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调剂:

①“985”、“211”院校的毕业生;

②包头医学院的毕业生;

③其他院校的毕业生;

相同条件下,按照初试专业课成绩依次调剂。

(4)以下各专业按照以上(1)、(2)、(3)规定的条件调剂的同时,因专业缺额和生源相差较大,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往届生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优先调剂。

②调剂麻醉学专业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要求,同时初试成绩总分必须≥300分;

③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要求,同时初试成绩总分必须≥300分;

④调剂影像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要求,同时初试成绩总分必须≥295分;

⑤调剂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考生优先调剂生物学专业毕业生,其次是药学和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

⑥调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仅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护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仅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影像、麻醉除外)、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仅限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毕业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不接受其他非医学类管理专业、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专业仅限附表中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得低于245分,且英语和政治成绩不得低于30分,专业课不得低于80分。

  四、调剂程序

1、网上提交调剂志愿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志愿。

2、提交表格

①填写《包头医学院2016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见附表2)一式一份和六级或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②将填好的表格及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于3月21日18点前交到或传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传真号:0472-7167926)。

③四、六级成绩原件我校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查验,凡提供虚假四、六级成绩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3、审核资格

我校研招办将在3月22日在调剂服务系统对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调剂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节段进行资格审核、统计,达到我校各专业需要调剂的人数就停止第一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发送复试通知

我校研招办将于3月22日20点前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资格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5、考生回复确认

凡在调剂系统中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于3月23日9点前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6、缴费

完成我校以上调剂手续的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 http://www.nm.zsks.cn/),先录入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凡按照以上程序完成调剂的考生才能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具体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或研究生招生手机网页会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请按时参加复试,如因自己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他

1、调剂办理成功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或研究生招生手机网页,后续的相关通知或公告我们都会在网页及时发布。

2、调剂办理成功的考生也可加入QQ群“2016研招复试群(105046447)”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部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行政办公楼510)

      联系电话(传真):0472-7167926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北31号    邮   编:014060

附:1、包头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缺额情况表

   2、《包头医学院2016年研究生调剂志愿表

                                                   研究生学院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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