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复旦大学医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山东大学医学院 查看110所医学院校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考研 > 政策咨讯 > 动态资讯 > 正文:清华大学2013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清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3/3/5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

2.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业务课满分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80分;且总分不低于300分。 

3.“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不限。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305分,单科不限。

二、复试办法

1.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分数要求于3月8日前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3月9至21日安排考生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 [2] [3] 下一页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