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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规定导师招研究生须交钱 教授声明拒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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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2007-3-24 考研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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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发出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向社会表明其“拒招”的态度。 在这份名为《告考生》的声明中,包伟民表示:“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交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 包伟民的这一声明公开后,立刻引起各方关注。有人认为很荒谬,学生读书导师也要交钱;有人则认为很合理,可以让导师招学生量力而行,而不至于过多过滥;有人则担忧,导师出了钱以后,会不会导致师生之间出现雇佣关系合法化的倾向?而且,这笔钱会不会最终转嫁到学生头上,而在学生缴纳培养费的同时,增添更多的负担? 导师招研究生要交“助研经费” 包伟民表示,他对教师向校方交钱这一做法非常不理解,这是他贴出告考生书的主要原因。“新的政策出来后,我觉得没法招生了,但有些考生已经直接考了,所以非常为难,犹豫再三,觉得还是要让考生知道,所以就写了这个告考生书,委托朋友贴在了国学论坛网等文史类考生较多的网站上”。 包伟民解释,他在声明书中所提的“鄙校新法”,是指浙江大学近来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的某些规定。2006年,浙江大学作为全国17所试点高校之一,开始着手进行研究生制度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这些方案不仅涉及研究生奖助办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而且关系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过去执行了20多年的老制度。 在这些制度中,研究生收费一项曾经备受关注,但由于新制度还有待于2007级研究生入学后才能看到效果,所以一些关系导师切身利益的问题率先浮现出来。在浙大公布的系列改革方案中,教师们反应最激烈的,与即将读研究生的同学一样,是关于“收费”方面的内容,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要提供“助研经费”。医.学全在线 www.med126.com 该方案提出,“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具体执行办法,是将学科门类分为三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 而导师的出资标准则按照以上的划分确定不同数额,在第一类中,导师招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一名博士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类,要缴纳的费用会更高,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导师如果还想多招学生,则要在此基础上翻倍递增。这就是说,一名工学的导师若要招3名博士生,他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助研经费1.44万元。 方案同时规定,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 在相关文件中,浙江大学也强调,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要与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挂钩。导师一般应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才能安排招生。 但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学校部分院系的反弹,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表示,“总体上看,人文学科反对的声音较多,社会科学有反对的,也有抱着支持试验态度的,工学等课题经费较多的学科反对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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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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