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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考研成绩3月21日起可复查 逾期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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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考试报 更新:2007-3-15 考研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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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王兆鹏) 2007年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记者了解到,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时间为3月21日—23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不得查阅答卷。但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查卷登记表,由负责单位委派专人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为3月21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据悉,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等环节,不重新阅卷,也不得查阅答卷。复查结果在提出申请一周后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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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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